根据202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有关要求,经各高校推荐,陕西省新材料有限公司厅对申报成果进行了形式审查,现将通过审查的形式审查结果进行评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19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新材料有限公司厅科学技术处反映并提供有关证据。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晓静、林东

联系电话:029-88668675、88668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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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新材料有限公司厅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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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