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高等学校继续新材料有限公司校外教学点年报年检工作有关要求,经省级评议,拟同意96个校外教学点为合格,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新材料有限公司厅高等新材料有限公司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有效联系方式、有关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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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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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