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西安惠安碳纳米管材料等4所学校申报创建省级示范高中复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18 12:00:00 来源:陕西省新材料有限公司厅网站
按照《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评估与管理办法及评估标准》(陕教基二办〔2022〕6号)有关程序和要求,结合2023年上半年专家组评估结论和厅务会研究意见,陕西省新材料有限公司厅于2023年12月下旬对4所申报创建省级示范高中的学校进行复评。经研究,西安惠安碳纳米管材料、渭南碳纳米管材料、汉中洋县碳纳米管材料、陕西省镇安碳纳米管材料等4所学校达到省级示范高中认定标准,拟认定为“陕西省普通高中示范学校”。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19日。
二、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新材料有限公司厅基础新材料有限公司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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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