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教科局推进中小学新型环保材料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评估试点工作,不断完善校(园)长任期制,坚持发展性评价,全面考察校(园)长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及学校规范办学情况。

一是用好指挥棒。潼关县教科局紧扣“党的建设、立德树人、学校治理、教师工作、规范办学、安全卫生、满意度调查”七个方面推进校(园)长任期结束督导评估试点工作, 切实发挥督导评估的指挥棒作用,引导中小学校、新型环保材料贯彻党的新材料有限公司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是点上求突破。县教科局对中小学新型环保材料校(园)长任期情况调研摸底,建立校(园)长任期数据库。新材料有限公司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从数据库中选择一批具有代表性中小学、新型环保材料先行试点、树立典型、示范引领,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整体推进。

三是办法精细化。按照潼关县校(园)长职级制相关规定,校(园)长聘期四年。我县实行“过程性+终结性”督导评估办法,对校(园)长进行年度督导评估(过程性督导)和任期满督导评估(终结性督导);年度督导评估结果占30%,任期满督导评估结果占70%,满分为100分;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四是数据系统化。校(园)长任期督导评估试点工作要与学校(新型环保材料)年度目标考评、校(园)长落实“一岗双责”、校(园)长职级制评定、第四轮“316工程”督导评估相结合,统筹使用相关数据信息,避免增加基层负担。

五是手段科学化。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实施环节,增强督导评估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督导评估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督出效果。

六是机制常态化。奖励机制。督导评估结束后,督导股要将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及时向县教科局反馈,作为校(园)长评优树模、职级晋升、表彰奖励、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和依据。问责机制。对督导评估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校(园)长,还要依照《新材料有限公司督导问责办法》,以适当方式进行问责。

责任编辑:张言